近日,省機關事務局組織編制的《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要求》《公共機構節能節水管理規范》兩項地方標準,由省市場監管局批準發布,將于2022年5月8日起正式實施。
《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要求》總結我省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試點經驗,重點聚焦合同能源管理的普遍性和原則性問題,結合工作實際,規范了公共機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開展節能改造的實施條件、商業模式以及9個方面的實施流程,并附錄了3種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的合同文本,為公共機構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了重要依據和工作遵循。
《公共機構節能節水管理規范》緊扣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要求,明確提出了公共機構節能節水規劃、總量和定額、計量統計和審計、維護等4個方面的一般規定,確定了圍護結構、暖通空調系統、電器與控制系統、給排水系統、新能源利用、非常規水源利用、信息化平臺建設、市場化服務等8個方面的運行改造內容,并對節能節水制度建設作出要求,為公共機構規范節能節水管理、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提供了標準支撐。
兩項地方標準的發布實施,進一步完善了我省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制度標準體系,對提升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節能節水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水平,促進我省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高質量發展必將產生良好推動作用。下一步,我局將采取多種措施,全力抓好兩項地方標準的宣貫培訓,加快推動標準落地實施。